近来,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六部委相继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为稳增长加码,民间资本正迎来政策“暖春”。资料图。刘新 摄
中新网5月28日电(财经频道 何敏)国务院于2月份明确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随着“上半年”时限的临近,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六部委相继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为稳增长加码,民间资本正迎来政策“暖春”。
细则密集出台能否破解民间资本所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多位专家直言,相对于“怎么说”,民企更关心“怎么做”,不能把民间资本作为权益之计,而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落实”比“出台”更为关键。 “新36条”细则出台大限降至 各部委密集出台文件 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36条”),但规定颁布近两年来,由于一直没有实施细则,实际上对民间投资准入存在着无形的限制并导致其难以进入,民间投资并未突破层层“弹簧门”、“玻璃门”,在一些重要领域进展甚微。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2012年要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随后,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国务院各个相关部门都要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新36条”具体的实施细则。 随着“上半年”大限降至,各部委近期密集出台了“新36条”实施细则。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拉开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的大幕。 随后铁道部于5月16日发布《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几乎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5月21日,卫生部下发《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5月25日,国资委出台14条具体细则,要求国企改制重组不得单独对民资设置附加条件。同日,证监会出台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大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实际工作中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 随着“新36条”实施细则的集中出台,民间资本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据《中国青年报》27日报道,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郑新立表示,现在非公经济已经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政策窗口”已打开 专家称细则落实到位更关键 “新36条”的出台被业内认为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一座里程碑。但实施近两年来, “玻璃门”和“弹簧门”阻挡着民间资本进入的步伐。因此国务院要求各部委须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实施细则。细则的出台为民资进入各领域打开“政策窗口”,但如何才能落到实处呢? 有专家指出,政策如何落到实处关键在执行,只有可操作性细则的相继出台和落实,民间资本才能真正进入相关领域。《新京报》26日报道,国企改革研究专家、天强咨询首席咨询师祝波善表示,让民间资本真正做到“无障碍”,不仅要出台新的细则,还要去除一些旧的条文,并且政策上要有持续性。他指出,“国有企业往往能在顺境中快速发展,但经济不好时,发展缺乏动力,这时候往往就想到民间资本了。不能把吸引民间资本作为权宜之计。” 国务院参事汤敏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指出,从原则上来看,从中央政策来说,都是应该是一视同仁的。但是具体的执行的时候是不是真正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具体的在批准的时候能不能一视同仁。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明确指出,在没有找到解决民间资本问题更为合适的“药方”时,最迫切要做到的是减少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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