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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三部委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点评

2012-5-14 18:54| 发布者: 天牛采编| 查看: 1010| 评论: 0|来自: 证券时报网

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各地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国家曾经在2001年 ...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各地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国家曾经在2001年、2007年和2010年颁布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前三次相比,本次规范可谓史上最严。

  第一,从管理对象上看,2012版要求更严格。在2010年版本中,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经营性服务项目、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和由政府提供补偿的基本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没有包含在价格项目管理中。而2012年版的新规范明确指出:本规范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解。这就堵死了医疗机构借助于医学科研或者新技术等来增列收费项目的口子。

  第二,首次提出各地应取消未列入新版项目规范的价格项目,并且规定各地最晚应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已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而2010年版中没有要求新技术、新疗法出现产生的新项目做到全国统一。这相当于要求消除地区差异,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做到全国统一。由于医疗服务水平的地区差异实际很大,全国统一后,可能造成某些现存的先进技术或先进疗法不能得到应用。第三,首次提出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这就不利于高值耗材和高端试剂的应用。

  第四,从严控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首次正式提出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且将新增项目的审核权上调到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清理规范期间,各地不得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这不利于创新型企业应用创新型产品或创新服务。

  投资建议:三部委本次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旨在统一之前各地千差万别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为按病种收费在全国推广做准备。

  但由于一刀切式的价格管理没有体现技术与方法的先进性差异,并且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核过于严格,可能会造成某些先进技术不能及时应用,并会误伤部分创新型企业。如果政策严格执行,高值耗材企业、大型医疗设备企业和高端诊断试剂企业,都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建议对这类企业保持谨慎。提高诊疗费、手术费和护理费的价格,利好医疗服务企业;受益于价格项目的统一,基础设备和试剂的国产厂家也有望加快进口替代的进程。建议谨慎关注马应龙通策医疗鱼跃医疗科华生物、利得曼、达安基因迪安诊断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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